我怕死,所以先告了全家
更新時間:2026/5/13 17:27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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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章節
我第一次在案卷上看見自己的名字,是在父親書房的暗格裡。 不是落款。 是認罪。 紙上寫著,藺氏女青裁,私改羅家案供詞,致人含冤下獄,自知罪重,願一力承擔。 那字仿得很像。 連我寫「裁」字時,最後一筆總往裡收半寸的習慣,都學了七八分。 書房外頭還下著雨,簷水一滴一滴落在青石階上。父親那張紫檀大案旁點著一盞燈,燈油快盡了,火苗壓得低,把認罪書上的「願一力承擔」照得發黃。 我手裡還端著一盞參茶。 本是母親讓我送來的。 屏風外,母親的聲音很輕,像怕驚著誰。 「青裁是女兒,退一步還有活路。承安不能毀,他來年還要應吏部試。」 屋裡靜了片刻。 兄長藺承安道:「等風頭過了,我會接她回來。」 他說得很慢,像在給自己留餘地,也像在安慰母親。 父親沒有立刻應。 過了好一會兒,我聽見他把茶盞放下,瓷底碰到桌面,輕輕一聲。 「她自小跟著我抄案卷,府衙若問起來,也說得過去。」 母親哭了。 哭得不大聲,只抽了一下氣。 「牢裡冷。」她說,「我給她做件厚些的斗篷,銀狐毛的,輕一點,她身子弱,受不得凍。」 我站在暗格前,手指貼著那張認罪書的邊角。 紙是上好的澄心紙。 去年冬天,我想買一刀這樣的紙,父親說太貴,家裡用不著這麼講究。 如今倒用上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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